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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輔警招聘考試中,民法一直都是考試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 其中宣告死亡制度作為一個頻繁考點,其考察難度都不大,出現(xiàn)就是一個送分題,對于這個送分題,你掌握了嗎?我們今天就通過幾道題來考察一下你了解多少。
一.何為宣告死亡?
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離開住所,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,經利害關系人申請,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。
二.宣告死亡時間
公民下落不明須達到法律規(guī)定的期限:
(一)下落不明滿四年的;
(二)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,從事故發(fā)生之日起滿二年的;
(三)戰(zhàn)爭期間下落不明的,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(zhàn)爭終結之日起計算;
(四)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,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,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。
三.宣告死亡的撤銷
死亡宣告的撤銷產生如下效力:
(1) 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,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。但是,如果配偶已再婚的,應保護現(xiàn)行婚姻關系。如果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,不能自行恢復婚姻關系。
(2) 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,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(yǎng)的,撤銷死亡宣告后,僅以未經本人同意而主張收養(yǎng)關系無效的,一般不應準許,但收養(yǎng)人和被收養(yǎng)人同意的除外。
(3) 撤銷死亡宣告后,本人可以請求返還財產,但原物已經由第三人合法取得的,第三人可不予退還。因繼承法而取得財產的自然人或組織,應當返還原物或者給予適當補償。
(4) 利害關系人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財產的,除應返還原物和孳息以外,還應對給他人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。
【例題】甲被宣告死亡后,其妻乙改嫁于丙,后丙死亡,丙死亡1年后知乙確知甲仍然在世,遂向法院申請撤銷對甲的死亡宣告,依據我國法律,該死亡宣告撤銷后,甲與乙原有的婚煙關系如何?
A.自行恢復
B.不得自行恢復
C.經乙同意后恢復
D.經甲同意后恢復
【答案】B。解析:本題考察宣告死亡,《民法總則》第五十一條規(guī)定,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,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。死亡宣告被撤銷的,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,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。根據民法總則的規(guī)定,本題當中甲被宣告死亡后,乙和甲的婚姻法律關系消滅,并且乙再婚,甲乙的婚姻法律關系不能再自行恢復。故本題答案為B。
【例題】2015年6月17日于某所乘的客輪觸礁沉沒,生死不明。于某的利害關系人若申請宣告于某死亡,最早應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請?
A.2015年6月17日
B.2016年6月17日
C.2017年6月17日
D.2018年6月17日
【答案】C。解析: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四十六條規(guī)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:
(一)下落不明滿四年;
(二)因意外事件,下落不明滿二年。
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,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,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。本題中于某因意外事件生死不明。故本題答案為C。青海省考試信息_2022青海公務員考試信息_事業(yè)單位考試信息_青海中公教育官網